关于印发《陕西省2010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成人高等学校,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下达我省的2010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成人高等教育的需求情况和各招生院校的实际,我厅编制了 《陕西省2010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计划执行过程中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招生院校要按照“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办出特色”的要求,切实推进成人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秩序管理的通知》(教发〔2007〕23号)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并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秩序管理,不断提高成人高等教育的办学质量和声誉,切实维护高等教育和谐稳定的大局。
三、要主动适应在职从业人员的需求,继续加大成人高等教育结构调整力度。成人高等教育以业余学习为主,普通高等学校不得招收成人脱产班,成人高等学校招收成人脱产班的规模要根据具体行业需求合理确定。
四、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各招生院校招收的学生,必须安排在校本部和审批的函授及教学站点安排教学,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函授、业余学习学生安排为脱产形式学习,不得在未经审批的函授及教学站点安排教学活动。否则,将追究有关院校及当事人的责任。
五、有关招生计划管理及要求事项,请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和省教育厅及生源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办理。
陕西省教育厅
二○一○年八月三日